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3月1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尚勇表示,3月7日19时15分许,福建泉州欣佳酒店发生楼体倒塌,71人被困。据初步了解,这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酒店违法建设,多次违规改建,暴露出地方有关方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长期造成安全隐患漏洞和盲区,血的教训令人震惊。
在救援基本结束后,将全面开展事故调查,迅速查明原因,追究事故责任人相关责任。
据《北京青年报》2009年8月23日报道:8月21日,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组织该区公安、消防、规划、市政等部门共计200多人,对一花园小区顶风修建的8户共计2,000多平方米违法建筑实施强拆,这次行动也打响了重庆主城住宅小区违法建筑专项整治的第一枪,此次行动持续到月底。
我们知道,违法建筑就像“毒瘤”和“顽症”,它的存在和蔓延,不仅破坏了小区环境,而且扰乱了业主正常的生活秩序,同时也给消防、治安带来极大的不稳定因素。现实中,不仅是重庆,其他城市的小区里的违法建筑并非个别现象,且屡禁不止。问题是,为什么少数业主顾小家,忘大家,明知不可为而为?究其原因有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侥幸心理。如果违法建筑查处率低,惩治力度小。“隔墙扔砖头,砸着谁算谁”,就难免会有人以身试法。
相信重庆北部新区的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一定大有收获。人们的担心是,短时间内,一次行动能否将所有的违建“旧帐”都算清?有没有留下“尾巴”?更大的疑问在于,行动结束后,违法建筑的歪风会不会死灰复燃?既往的事实告诉我们,对于小区的违法建筑,一些地方每隔一段时间,总要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尽管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下了很大决心,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力,但似乎始终走不出“整治——回潮——再整治”的怪圈。令人忧虑的是,现实生活中,似乎有些地方的管理部门对“集中整治”一往情深、乐此不疲。这样做,虽然说,在短期内可以“吹糠见米”、“立竿见影”,但社会付出的成本巨大,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同时容易激化矛盾,形成群体事件,成批整体拆除现成建筑,造成资源的浪费,与节约型社会的理念相悖……况且,最终也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长沙市高新区的成功经验启示我们:要想对集中整治行动说不,必须坚决摒弃“只谋一时,不谋长久”的行为习惯,实现控违常态化、体制化。在当前公众普遍的规则意识还没有形成,对法律还没有普遍敬畏感的背景下,这一点尤显重要。相关领导认为:“违法建筑的大量出现、存在甚至蔓延,是零星的乱搭乱建没有得到及时制止和拆除造成的,是管理部门拖延失管行为所造成的恶果,没有把问题处理在始端即低成本状态”。这番话抓住了要害,可谓一语中的,足以引起更多的管理部门反思。窃以为,告别集中整治,根本的对策是,构建起以政府职能部门为主,居委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等单位一起配合,综合治理的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任务,发挥好各方面的作用。强化巡查,及早预防,加大控制力度,多管齐下合力控违。从及时修好“第一个被打碎的窗户玻璃”做起,对违法建筑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这样才能使有不良念头的人不敢越雷池半步。果真如此,兴师动众的小区违建整治行动一定会退出历史舞台。
(文章来源于现代物业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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