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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收入翻了3倍,物业费还是0.5元/㎡·月
2020/4/10 13:35:45

 

大多数住宅小区里的业主,都是由五湖四海来的购房人组成,其生活水平、消费观念、个人素养很难通过业主委员会统一到某一个相同境界。但在经济利益面前“只进不出”是普遍的大众心理。

笔者所见证的一个实例:某物业管理公司对一个十余万平方米、千余户的多层项目已经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十年,员工工资翻了好几倍,可服务费一直停留在十年前未变。成本的增加,已经使该项目收支基本持平,并且即将在未来年度出现亏损。于是不得已,公司主动找到政府希望在小区里成立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重新调整物业费。
不得不说,这个公司的决策者在作出这一决定前,还是经过一定的考虑的。在过去十年里,该公司兢兢业业,没使该小区任何一种设施设备损毁或丧失使用功能,反而还自费给这个小区安装了监控和智能门禁。常年95%左右的收费率,也说明小区里大部分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还是非常满意。
可真的有了业主委员会之后,双方商讨期间,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将原有单价上调0.12元,就在按程序在小区里先行公示征求业主意见期间,小区里的大多数业主却突然“变脸”,强烈抗议“涨价”的合同草案。甚至有大量业主组织起来,要求罢免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驱逐物业管理公司。理由是“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沆瀣一气,共同侵害了全体业主的权益。”
为了保住这个经营了十年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最后不得不暂时放弃了对涨价的期望,而业主委员会也不得不书面声明“保证不涨价”,证明自己不是“背叛者”。可是在未来的五年里(该业主委员会的任期为五年),物业管理公司如果不能成功解决调整物业费的问题,或依靠其他形式创收,一个经营了十余年的项目,必将走向“死亡”。
纵观历史,国人的每一次“觉悟”,都是在经历了一番阵痛后,才痛定思痛地去改变自己的思想。小区的业主也是这样,只有当失去了“物业服务”,整个小区陷入一片混乱,各种不便,还有矛盾与纠纷大量囤积之时,才会明白“物业服务”的重要性。于是他们会邀请一个新的物业管理公司进场,不得不接受在原有基础上物业费的适度调整,让物业项目进入一个新的“生命周期”。
从上述例子中也不难发现:物业管理公司要想尽量延长一个项目的生命周期,就绝不能把最后的“救命稻草”完全寄托在物业费上。在项目走向“死亡”之前,一定要想到一个让项目尽量延长“生存期”的解决方法。
一个企业要长期的发展,最不能少的就是危机意识,在危机可能出现的很久之前,就要尽量想办法解决。

百事可乐的决策者韦瑟鲁普,将这种意识形态称为“末日理论”。曾经的康柏公司首席执行官埃克哈德·菲佛也曾谈到:“管理者要不惜余力地对变化的征兆保持高度的警觉,永不停息地寻找新的机会和观念,而不是墨守成规。在别人之前,给你的经营和财务管理模式找到毛病。”

(文章来源于现代物业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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