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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业主,泰州物业新服务来啦……
2020/6/15 13:44:52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

不断提升

业主们对物业服务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6月3日,我市召开全市物业管理大会。会上下发了《关于以党建引领全面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不少内容与你息息相关。

 

《意见》有哪些亮点?

 

市住房中心的相关负责人

 

进行了解读

 

▽▽▽

 

亮点1

 

物业费“支付宝”

 

《意见》原文

 

促进物业服务费收缴便捷化。市住建部门牵头建设物业服务费电子支付平台,探索构建线上支付、线上评价机制,会同税务部门实施应用物业服务费电子票据。

 

解读

 

建设物业服务费电子支付平台,就相当于建了缴纳物管费的“支付宝”,除了可以线上支付,还包含线上评价机制,将有效监督物业服务质量。

 

计划

 

两年内,全市实施的住宅区达到100个。

 

亮点2

 

住宅区公共停车智能化

 

《意见》原文

 

推进住宅区公共停车规范化管理。探索实施住宅区公共停车智能化管理;试行共享停车。

 

解读

 

《意见》明确支持将公共停车位对内有偿租赁使用,对外按时收费。公共停车和广告位收益属全体业主所有,用于住宅区共同缔造事项、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公维资金)或按业主大会意见使用,收支公开透明。

 

主管部门将支持住宅区管理单位建立智能化的停车设施,业主车辆信息采集、变更,甚至包括对内、对外停车费的收缴,全部依托手机平台实现全程智能化管理。

 

智能化停车设施还将支持小区业主自助实现共享停车功能。

 

计划

 

一年内,在海陵区和医药高新区共选取20个住宅区实施公共停车规范化(智能化)管理,其他各市(区)分别选取1-3个住宅区实施;

 

两年内,全市公共停车规范化(智能化)管理住宅区达到50个。

 

亮点3

 

物业企业“红黑榜”

 

《意见》原文

 

市住建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制度,对未依法按约履职的物业服务企业记入信用档案,并应用于招投标、评先评优等活动;市(区)住建部门应当对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开展评价,评价不合格的,由联席会议决议更换物业服务经理(主管)或者劝退物业服务企业。

 

将物业公共服务费(简称物业服务费或者物业费)、公维资金、公共停车费的缴纳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解读

 

信用档案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均有约束力。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来说,失信,意味着失去市场;对于业主来说,失信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将影响生活的方方面面。

 

计划

 

一年内基本建立覆盖各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两年内覆盖到全市。两年内建立物业服务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亮点4

 

业委会自行管理公维资金

 

《意见》原文

 

市住建部门应当指导督促各市(区)建立全市互联互通的公维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公维资金使用线上申请。及时公示公维资金使用信息,提高透明度。试点探索业委会自行管理公维资金。

 

解读

 

业委会自行管理公维资金,会让公维资金得到及时有效的使用,真正发挥好作用。及时公示公维资金使用信息,会让公维资金使用处于全体业主的监管之下。公维资金使用的透明化是最好的监管。

 

计划

 

一年内在100个住宅区建立公维资金使用信息公示专栏,两年内扩大覆盖到全部住宅区;

 

一年内实现市、区公维资金使用信息联网,两年内实现全市公维资金使用信息联网。

 

亮点5

 

业主大会网上开

 

《意见》原文

 

创新思路方法,解决业主大会召开难、成本高、周期长问题,涉及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非应急事项动用公维资金等事项的,通过“智慧物业平台”征求业主意见。

 

解读

 

目前,业主大会召开难、成本高、周期长,而且,不少居民对业主大会形成的决策抱有怀疑的态度,认可度不高。推广业主大会网上召开,将会提高业主大会的透明度和业主的参与度。

 

计划

 

一年内,在海陵区和医药高新区共选取10个住宅区实行业主大会网上召开,其他各市(区)分别选择1-3个住宅区实施;

 

两年内,业主大会网上召开全面实行。

 

 

(文章来源于泰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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