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有序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实现城市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安全,以新的城市面貌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贯彻落实《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等文件要求,重点整治解决“补齐城市卫生短板”“保障群众脚下安全”“点亮城市街头巷尾”3类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突出问题。
《通知》明确,市容环境整治专项活动将分为“集中整治”“巩固提升”“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开展。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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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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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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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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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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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宣传引导,优化舆论环境。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充分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宣传工作,及时报道本次活动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取得的突出效果和先进人物事迹。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选择一批主题鲜明、亮点突出、朗朗上口的宣传标语口号,在公共场所进行公益宣传。要密切关注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开展微视频、微电影作品征集展示等活动,主动发声,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文章来自于中国物业管理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