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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抓小区物管大民生
2017/7/17 9:43:33
   现如今,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问题十分普遍,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业主与物业、业主与业主之间各类矛盾层出不穷。业委会成立难、运行难,物业服务管理难、收费难,小区内乱搭乱建、乱种乱养、乱拆乱改、乱停乱放“四乱”现象不仅引发业主之间的矛盾,还使业主对物业管理产生抱怨。
 
  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民盟省委会提交了《关于促进我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健康发展的建议》提案,经省政协主席会议研究,提案被确定为今年省政协22件重点督办提案之一,由省政协副主席刘晓庄领衔督办。围绕该提案,7月4日,省政协在南昌召开办理协商座谈会,刘晓庄出席。
 
  “小区停车难问题十分普遍,就连新建小区也不例外。今天我来南昌开会发现刚建成不久的南昌西站停车位也非常紧张。”提案执笔人、民盟萍乡市委会副主委张永其的亲身经历引起了大家共鸣。
 
  “我住的小区,一天只向物业交1块钱的管理费,一年也就360多块钱,怎么可能指望有品质的服务?”
 
  “我住的小区是房改房,一个月只收3块钱的卫生费,我希望多交点钱让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可有的业主不同意。”
 
  “有的开发商以低物业费为噱头卖房,房子卖掉后对物业管理不闻不问。”
 
  小区物业管理关系多方利益,关键要依法依规管理,厘清责任、明晰权责。
 
  提案办理单位代表、省住建厅总工程师章雪儿介绍,1998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西省城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出台了《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还配套出台了多个文件。省住建厅对提案办理高度重视,多次与民盟省委会协商交流,详细梳理了我省物业管理行业状况,认真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诸多切实可行的对策。
 
  “省住建厅对提案办理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和我们联系多次,答复全面详实,对提案提出的创新管理机制、明确事权划分、加强扶持引导、强化行业监管、实施专项整治等建议给予了积极回应、充分吸纳,提出了很好的解决方案。”提案单位代表、民盟省委会专职副主委刘新农对提案办理答复表示满意。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物业服务监管,重点督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物业管理条例》情况;推进物业管理重心下移和综合执法,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强化开发建设单位保修责任,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加强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出台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指导意见。”章雪儿表示。
 
  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是小区物业管理的重要一环,如何保障他们正常运转?省住建厅在提案答复中表示,将积极指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自治工作,督促各地根据《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落实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及成员报酬。
 
  刘晓庄高度评价省住建厅前一阶段对提案办理所做的积极努力和扎实工作,指出,小区物业管理这一小切口反映的是大民生,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要给予高度重视,充分吸纳各方意见,把物业管理纳入法治轨道;要着力解决群众诉求,整治“四乱”现象;要切实解决收费问题,平衡好物业公司合理利润和业主希望“低价优质”服务之间的矛盾;要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素质,加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要把“九龙治水”转变为成齐抓共管,杜绝权责不清、推诿扯皮现象;要大力倡导协商解决、换位思考,营造“有事好商量”的良好氛围,寻求各方利益“最大公约数”,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小区物业管理经验。
 
  刘晓庄说:“提案办理在路上。下一步,我们将选择一两个有代表性的小区,进行‘解剖麻雀式’的调查研究,进一步总结经验,为不断提升我省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献计出力。”
 
   (文章来源:光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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