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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地方标准今起正式实施
2014/7/2 17:22:54
    平顶山市质监局近日发布通告称,《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经审定批准成为平顶山市地方标准,7月1日起实施。
    物业企业为业主提供的住宅物业公共性服务项目,包括综合管理服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服务、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服务、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服务、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服务等5项。
    按照要求,今后所有物业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时,都必须明码标价,在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标明物业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
    涉及到影响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服务事项(如:停水、停电、停气、电梯维护保养、喷洒农药、灭鼠、灭蟑等),应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各单元公示栏内张贴通知或设置安全警示、温馨提示牌,履行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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