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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应该“一年一签”,业主满意,物业公司挣钱!
2019/6/24 16:50:59

 

这些年物业管理行业,最令人沮丧的事情是物业管理成本继续上涨,物管企业经营更加困难,而调价须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规则,让真正实现调价的物业项目寥若晨星,物管企业经营“万马齐喑”。

 

过去,我们对物业服务合同一签几年而津津乐道,习惯争取一签三年。如果能一签五年的话,就有“一劳永逸”般快乐。但在工业物业项目或写字楼项目,业主方从来不认这一套。业主方服务采购部门十分熟悉各服务要素的成本。物业管理的各项服务需求是按照每个工种、岗位的劳动量一一计算而来。每个成本要素都进行过比价分析,你要在服务报价中保留未来几年“成本上涨空间”?门都没有!物业服务合同不仅不能一签几年,而且每年还需有两次接受业主方主持的、由园区(写字楼)各单位员工对物业服务质量的“满意度调查”的严苛评价。满足了业主方的服务需求,得到了“物业服务满意”评价,才可能进行下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的商务谈判。

我们曾对写字楼、工业物业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很不习惯。后来发现这样的好处:只要做好服务,每年可以调整一次物业服务费价格。其道理就像家里请保姆,只要主人觉得满意,不会拒绝随行就市提高保姆待遇。由此说明,服务品质是物业管理生命之源、立足之本。2012年我们感到最惬意的事情,是有的业主已经认识到物业管理成本刚性增长的不可规避性,主动提出每年价格变动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地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等数据,本着“双方共担压力”的原则,制订每年度调价公式。这样就大大减少合同谈判而导致的大量无谓争执,我们可以更加专注服务品质、队伍素质等根本性问题。

 

 

(文章来源于现代物业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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