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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公布物业服务分等级收费基准价格
2016/4/3 14:26:55
    近日,山东省德州市物价局、德州市房管中心发出通知,向社会公布德州市中心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分等级收费等基准价格。

  德州市物价局会同市房管中心,经过调查摸底、成本测算、成本监审、专家论证、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环节,制定了《德州市中心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分等级收费基准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自4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1年。

  《通知》明确了具体标准:一星级至五星级不带电梯基准价格分别为每月每平方米0.35元、0.60元、0.80元、1.10元和1.30元;带电梯基准价格分别为每月每平方米0.75元、1.00元、1.20元、1.50元和1.80元,可上下浮动20%。停车服务费基准价格分别为普通停车位每月每车位30元、使用机械立体停车装置停车位每月每车位40元。车位租赁费分别为地下(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用车库内的车位)每月每车位200元,地上(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每月每车位150元。停车服务收费、车位租赁收费基准价格均可上浮20%,下浮不限。

  通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通过电子信息平台、公示栏等形式公示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等,接受业主的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德州市物价局强调,价格主管部门、物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对违反价格和物业服务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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