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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出台物业指导间隔 起始层免收电梯运行电费
2013/9/23 16:03:48
       27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的指导价格已经出台,并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指导价格以五个服务等级为依据,对配备电梯和未配备电梯的物业服务费做了明确的规定。电梯起始层为住宅的,从一楼起步运行的电梯,起始层住户可免收0.15元/月•平方米电梯运行电费。各服务等级对应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各单位具体收费标准可上下浮动10%。

  据了解,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划分有严格的规定。划分依据有综合管理、清洁卫生、秩序维护、绿化日常维护、绿化、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等七大项,业务接待时间、地面、门岗、草坪、水景、电梯等61个小项。

  五个不同的服务等级对各物业服务项目都有严格的规定,且服务标准差别很大。一级服务单位的管理处要设有专门的接待区域、办公设备,网络设施要齐全,其管理人员要持有上岗证书,且有三年以上的经理经验,着工装佩工牌,公用区域的楼梯扶手及窗台必须每日擦抹一次。而五级服务单位无需设立管理处,管理人员只要设有上岗证书即可,公用区域的楼梯扶手及窗台可以每半月擦抹一次。达不到最低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由建设单位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在五级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下限之下协定,并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据物价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本次规定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为综合费用。“以前,电梯的各项费用不包含在物业服务费中,新的规定将电梯运行电费、日常维护保养及相关检测费用,也纳入了其中。”该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电梯起始层为住宅的,从一楼起步运行的电梯,起始层住户即一楼住户可免收0.15元/月•平方米电梯运行电费。享受一级物业服务标准的住户,若家住配备电梯楼房的一楼,其物业服务费的基准价格为1.70元/月•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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