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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召开贯彻实施《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座谈会
2013/5/6 17:33:47

    为全面推进新修订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5月1日正式施行,4月26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在南京召开《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张艳副主任、省政府毛伟明副省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周岚厅长、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及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改委、民政、财政、公安、物价、工商、民防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各设区的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房产开发企业、专业经营单位(供水、供电、供气)、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代表70余人与会。新华日报社、省电视台、省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应邀全程报道。


座谈会由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夏鸣主任主持。
   省人大常委会张艳副主任就《条例》的重要意义以及宣传贯彻提出要求。一是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二是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三是切实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等。


省政府毛伟明副省长就《条例》的贯彻实施作动员部署。明确一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二要准确把握要求,全面落实《条例》各项政策规定;三要提高组织程度,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贯彻实施等。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周岚厅长就《条例》的贯彻执行发言。表示将认真组织开展《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培训;抓紧研究制定《条例》的配套文件;依法加强对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管;切实加大物业行业管理等一系列工作。


   省民政厅章大李副厅长、南京市玄武区玄武湖街道城管李传林副主任、南京仁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家宁总经理就《条例》的贯彻施行分别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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