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512-65166207
常熟:因业主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某小区5套房屋被限制交易
2016/5/30 18:43:43
    近日,常熟梅李四季花园连续有5套房屋因在装修过程中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在北侧阳台上现浇混凝土加层,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第20条“依法停止办理与违法建设相关的许可、登记、安装等手续,对于存在违法建设的房产一律不予交易、一律不予工商登记注册”规定,该五处违法建设房屋被记入信息,房产交易被限制。
 
案情介绍
    2015年10月,梅李镇人民政府接梅李四季花园业主和物业企业举报:“有部分四季花园业主装修过程中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增加荷载,可能影响房屋安全”。接报后,梅李镇建管所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确认情况属实。当事人在未取得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现浇混凝土加层的行为,违反了《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四条(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未经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不得从事下列行为:(四)超过房屋原设计承载力增加荷载)的规定,根据规定梅李镇作出了立即停止施工,进行整改的行政处理,经多次催告无效后,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其违法建设情况记入房产信息,房产交易被限制。
 
案件分析
    业主在房屋装饰、装修活动中,擅自变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随意搭建构筑物或是超过设计标准、规范增加荷载等行为都有可能给房屋使用安全埋下严重隐患。随意变动房屋结构,严重的将影响建筑物的安全性、抗震性和耐久性,直接威胁到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未经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拆除或者部分拆除具有承重作用的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板等构件;(二)在承重墙体上增开或者扩大门、窗、壁橱,变更门、窗、壁橱位置;(三)在柱、梁、楼板上增开或者扩大洞口;(四)超过房屋原设计承载力增加荷载;(五)拆改公共建筑中具有抗震、防火功能的非承重结构。《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未经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擅自实施改造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对个人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对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案件启示
    近年来,部分业主为了满足个人的需求,在房屋装饰装修活动中,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在承重墙上增开、扩大门窗尺寸,在柱、梁、楼板上增开或者扩大洞口,现浇混凝土加层,给房屋使用安全埋下了严重隐患。在此,物业君提醒广大业主,在房屋装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苏州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不可“任性”而为。发现周围邻居存在擅自拆改承重墙体等违法装修行为时,应及时反映,《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涉及部门职能交叉有关事项的分流处理意见的通知》规定,“建成区外的,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安全的由属地政府牵头,服装城区域的由服装城管委会牵头;规划、住建、城管配合。建成区内的,由住建局牵头,规划、城管、属地政府配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