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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 兰州物业收费有了新《办法》
2023/11/20 9:33:02

新修订的《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取消了两项收费项目,分别是装修期间物业服务费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照明、智能化、景观等设施共用水电收费。

新《办法》提出,物业管理区域内照明、景观、消防、安防、电梯等归属业主共有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用水、用电、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费用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得单独收取。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公共收益或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

在国家规定的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换,应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不得动用公共收益和专项维修资金或者由业主承担。

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物业服务内容和服务类型的不同,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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