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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13家物业服务企业获政府奖励补贴
2015/7/31 15:43:23
    近日,新疆昌吉市财政拨付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以奖代补资金98.54万元,该市13家物业服务企业获这一政府补贴。此项奖补政策对大力推行物业服务市场化管理,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起到积极的激励和推动作用。

    据了解,从2011年起,昌吉市为进一步提升物业企业服务管理水平,每年由各街道办事处、社区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开展小区满意度测评工作。

    同时,对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中投诉案件进行统计,将测评、统计结果汇总后,做为企业资质升、降级评定及发放补贴的依据。补贴标准为: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的新建(2003年以后建设的)服务面积累计达到20万平方米,同时接管既有小区(2003年以前建设的)管理面积达3万平方米,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达到80%以上的政府每年补贴10万元;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的既有小区(2003年以前建设的)管理面积累计10万平方米以上,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达到80%以上的政府每年补贴5万元;在原有服务面积的基础上每增加1万平方米,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达到80%以上的政府补贴1万元。

    昌吉市对积极进入无物业服务及自管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政府按相关规定,优先给予以奖代补。未纳入市场化物业管理的自管和无物业管理资质的个人或单位服务的小区,将不享受政府任何物业管理方面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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