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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规范物业市场 实行分类评定
2014/5/23 17:27:28
     物业管理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生活琐事会引发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居民有委屈,物业也有苦衷。但是在众多的物业矛盾纠纷当中,不乏有无理取闹的,当然也存在不少违规操作的,矛盾的根源还是没有完全按照物业相关规定来实施。为此,物业版开设“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系列报道”专栏,将联合市物业监管办一起为您排忧解难。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需求的不断提高,突显出了越来越多的物业服务不到位

    为能够切实做好物业服务工作,根据乌鲁木齐市改善民生10个方面100件实事“加强物业市场管理”中提到的“规范物业服务市场,实行物业企业分类评定制度”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将2014年确定为“物业行业规范年”。为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经营服务行为,加强物业行业管理,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按照《乌鲁木齐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初步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体系和分类评定制度。

    一是通过数据采集形式对企业诚信等级进行评定。通过市、区(县)两级物业监督管理部门、街道社区、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对企业诚信信息进行实时采集、每月汇总、每季公布,以年度评定的方式统一纳入分级管理。

    二是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通过将企业诚信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对企业经营服务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动态监管。

    三是强化重点管理。对诚信等级评定较高的企业主张自主经营、不做重点监管,对等级评定较低的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监管,尤其是对基本合格、不合格企业做重点强化管理,通过严格资质审核、不得参与项目评优、限制企业招投标等形式来加以制约并不断规范企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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