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日报》消息,近日,浙江乐清市区国贸小区的业主们根本想不到,想要清理公共露台上的一堆垃圾,竟然如此困难。
这堆垃圾,是其中一住户故意放置在露台上,不但自己不清理,还不许别人清理。就在工作人员对此连续两次清理,每次清理好,新的垃圾又会重新出现……最终,乐成派出所民警根据调查后,对其中一名乱扔垃圾者依法行政拘留。
这个业主为什么总是乱丢垃圾呢?原因是之前她的“菜地”被清理,因此怀恨在心,就多次将垃圾扔在公共露台上,那么,这样的人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乐成派出所的民警告诉记者,经过多方调查取证,这户人家中,其中一人故意捡来垃圾,扔到已经清理干净的地方,不仅挑衅工作人员,抗拒执法,也破坏了小区环境卫生,因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而另一人因情节较轻被批评教育。
近年来业主维权的事情,屡见不鲜,但是打着维权的名义寻衅滋事的也不少,大致分为以下四类:
在上述各种不正当的“维权”心态的影响下,业主的一些正当的维权行为往往会被引入歧途,从本应合法、合理的一面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如采取拒交物业管理费、故意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甚至上访、游行、示威、闹事等方式,其后果,又往往对社会秩序的稳定、对业主甚至是周围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在这种情况下,“维权”实际上离业主的合法权益反而越来越远。
(文章来源于现代物业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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