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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物业管理条例纳入明年立法计划
2013/11/21 15:01:26
      物业管理是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一部分,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民盟市委在今年的政协提案中提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居民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本市原有的物业行业监管模式已经满足不了物业市场化的需要,管理体制弊端及其暴露出的问题与矛盾日见凸显,迫切需要法律的清晰规范与确定。日前,记者从市国土房屋局了解到,目前市人大已将修改和完善《大连市物业管理条例》纳入2014年立法计划之中,届时部分物业管理问题将得到规范和解决。

    2013年,市政协交由市政府办理的提案共有528件,其中191件涉及民生问题。本报与市政协联合推出 “提案零距离”专栏,针对百姓最关心的重点问题进行梳理,将调研情况和回复反馈给读者。

    ●委员提案 物业责任、分工不够明确
    据民盟市委调查,本市行政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匮乏,管理力量薄弱。另外,责任、分工不够明确,协调机制尚不健全也是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之一。物业管理属于综合性行业,涉及规划、开发、城建、供水、供电、社区、治安等多个部门参与监督和管理,但是,仅靠房地产部门很难协调其他各个部门的综合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政府对物业管理行业应当具备一定的监督、指导功能,但是由于责任尚未落实明确,只能从部分项目上给予被动的工作配合,无法起到具体作用。

    据了解,大连现有的业主委员会大部分为业主自发选举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成员甚至是为了满足个人目的而加入其中。业委会的成员未经过任何的物业行业相关知识培训,导致了一些业委会工作混乱,造成业主与物业、业主与业委会、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矛盾。部分业委会成立后,不经过调查就随意地炒、换、要挟物业企业,造成管理上的恶性循环甚至小区失管。

    ●部门答复 相关部门已联合专题考察
    针对这一问题,市国土房屋局表示,为了进一步研究和解决本市在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2011年末,由该局组织各区政府主管副区长、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市编委、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及市民盟和民进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到外地考察属地化物业管理模式,并将考察报告上报市政府,2013年已重点开展此项工作。目前,市人大已将修改和完善《大连市物业管理条例》纳入2014年立法计划之中,届时将根据提案中的建议予以规范和解决。

    目前,本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600多家,管理小区近千个,其中市内小区500余个,业主委员会300余个,主管部门为国土房屋局下属的物业安全处,管理人员数量不足40人,远远满足不了行业管理的需要,很难承担具体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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